半夜時份,又是當個鄉民的時間,
DOG版快看完時,看到個好特別的標題「寵物店可以帶狗進去嗎?」

或許大家覺得理所當然,
也有人覺得這是狗版的唯狗至上的假性論述太氾濫(我承認我針對該鄉民)

先說,對不起,我個人還真的唯狗至上,
至於該文中的推文說我:「不了解公有地和私有地的法律責任」(依然針對該鄉民)
我承認我人沒法律常識,基本上我是個生活白痴(絕對不是推卸責任)
我只是覺得法律不外乎人情,有很多事,在法律條例下,還是有例外的。

 

 

(不同意的不要點啦,我不想再戰,我只是來講一下我的看法感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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